云南财经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云南财经大学既原云南财贸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 198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云南财贸学院并开始全日制本科教育,1995年被云南省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2007年学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09年被列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2月通过整体验收。
学校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区,占地1222亩,藏书187万余册、电子图书116万余种,数据库66个。学校在校生人数32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名,专任教师1055人,其中教授160人,副教授35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5人;学校下设20个学院、2个教学部,10个独立专职研究机构和59个院(部)所合一的兼职研究机构。学校历经60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等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形成了以本科培养为主,兼有研究生、留学生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成人高考(函授)本科招生专业:
会计学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理论及专业知识;掌握有关会计方针、政策、法规,了解国际会计惯例;具有从事会计业务处理能力和会计管理能力;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多方面知识及较全面的现代会计知识和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会计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实务和会计管理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管理、纳税会计、审计学、会计报表分析、会计制度设计、财务软件应用、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原理、货币银行等。
金融学
本专业培训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相关国际惯例;能够在金融系统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企业、政府机构从事相应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分析、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国际信贷与结算、贷款项目管理、金融风险管理、金融企业会计、金融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
工商管理
本专业培养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和规则;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有关单位部门从事管理,具有创新意识和企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国际税收、国际经济学、中国近代经济史、组织行为学、企业战略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公司理财、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法学
本专业培养了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经济管理的基本方法;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德才兼备,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商法、合同法、民法学、经济法、刑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司法文书等。
行政管理
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道德品质及为祖国建设奋斗的精神,熟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专业对口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行政管理发展的新动向,具有从事行政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行政管理学、现代管理学、行政法学、中国政治制度史、领导科学、政治学概论、管理心理学、逻辑学、社会学、行政决策学、西方政治思想史、西方经济学等。
成人高考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业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免试入学。
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点报名。
7、专升本招收在职、从业人员。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三沟通”班毕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省内院校的专升本专业,报省外院校后果自负。
8、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国外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经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认证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2、凡毕业后能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生除外);
3、没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不得报考专升本。
4、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成人高考免试入学: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获得国务院命名的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考生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1)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凭 《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
(2)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 “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4)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成人高考加分录取: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 “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主管部门出示证明材料)。
(9)年满25周岁(1990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4、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即须交验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照顾手续。
招生咨询报名联系方式:
电话:0871-65358400、0871-65348400、13308710874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陈老师
在线报名咨询QQ:1336162268、13563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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