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会计专业硕士(保山)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精神,提高保山市广大财务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保山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需要,经云南省财政厅批准保山市财政局拟与云南财经大学联合在保山举办2012年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身体健康。(注:有本科学历而没有学士学位者,修完规定课程并且考试(核)成绩全部合格后可颁发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班结业证,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二、学制、授课方式和地点
学制2年;每学年面授40天时间左右,原则上周末(星期五、六、日)上课;授课地点:保山市财政局。
三、招生人数和开学时间
计划招生人数**人:2012年10月开学。
四、课程设置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西方经济学、英语、管理学、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成本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与控制信息技术、财务分析与绩效评估、企业税收筹划、公司治理与管理控制等。
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12000元/生,另代收书籍资料费和实习费1800元,开学时一次交清。学费由学员先垫交,取得会计专业硕士学位后,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0〕25号)规定补助比例,由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退还50%学费。学位申请费另计。
六、学位授予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员可申请云南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2.全部考试成绩合格;3.通过国家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和工商管理学科综合考试;4.撰写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七、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20日。
八、报名及录取办法
自愿报名者,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本人亲自填写的预报名登记表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市级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县、区人员到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报名。
所交报名材料经省财政厅和云南财大审核合格者,由云南财大发放录取通知书,学员凭录取通知书免试入学。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