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普通专科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办班点(高中生源)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您考入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请您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按新生入学要求做好准备并按时到校报到。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于2012年8月24—25日(星期五、星期六)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按录取专业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到,并办理下列入学手续:
1.转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通过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请一定不要通过所在中学、乡(镇)党委或当地教育局直接转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自己携带。团员到所在学校团委或团组织办理团员证和档案,将团组织关系交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团委。
2.办理户口关系:户口迁移本着自愿的原则,转户口者,将户口迁移证交学院保卫科。
3.考生个人纸质学籍档案:云南省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或原毕业中学提取;省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考办提取个人档案,入学时交学校政教处。
4.交费(约需7200元):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350-800元/年(学生自由选择:普通间350元/年,学生公寓800元/年);预交教材费950元(毕业时按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代收其他费用413元(含实验、见习、实习用医护工作服90元、听诊器23元、预交军训伙食费300元)。
5.保险费每生每年97元。(平安险费75元,保障卡22元)
6.新生报到时,带好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生活费(为方便新生入学轻装到校,学校超市有各种档次行李出售,由同学自愿选购)。
7.新生报到时,新生将《学生入学协议》《家庭经济调查表》《中学生档案》交班主任。
三、入学复查: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五、温馨提示:到红河职院报到途中,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谨防上当受骗。红河职院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帮助新生办理报到事宜。
楚雄医专招生办
201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