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答考生问

时间:2012-11-19 17:20:19   来源:云南招生网   作者:云南省中专招生院校大全   阅读:76次
内容摘要: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答考生问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答考生问
 

一、你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
答:我校是云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什么样的考生可以报考你校?
答:我校招收参加2012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在云南省兼招参加高考的中专、技校、职高应届毕业生(即三校生)。
 
三、考生如何报考你校?
答:1、到考生所在地招办报名、填报志愿,应届毕业生可在所在中学办理报名及填报志愿手续。2、云南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报考我校高职大专,请在高考志愿表第一批专科院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将您喜欢的专业填在第一专业。省外考生请按我校在本省的录取批次以第一志愿填报。为确保录取请填写我校专业服从志愿。(详情请查阅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
 
四、你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如何?
答: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职业人才为目标,坚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关系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抓好,形成了以就业为导向,带动师资队伍、教学组织及管理、办学水平全面发展的办学方针,积极开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云南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满足社会经济需要的专业。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加强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大订单式人才培养力度,建立更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着力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就业渠道不断拓宽。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10年就业率95.4%,2011年就业率达到96.5%,就业质量稳步提高。2009年、2010年、2011年,学校连续三年分别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等奖荣誉称号;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3年被评为昆明市五华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五、你校毕业生能到部队服务吗?
服务国防、服务军队是我校的行业特性决定的。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的日新月异,军人的专业化、职业化已成为趋势,我校也成为省内为数不多的技术士官(国外称专业军士)征招学校之一。近几年已有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光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等专业毕业生应征入伍,分别服务于人民解放军海军、空军、成都军区、武警部队;此外,军队还在一年级新生中招收义务兵,服役期间可保留学籍;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国家还将代偿学费,服役期满还可免试就读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等鼓励政策。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3年被评为昆明市五华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六、你校2011年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是多少?
答:我校在云南省按一专线录取,2011年云南省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是:文科:370分,理科300分;三校生按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不同类别的分数线分类录取。省外最低控制线请向当地招考办咨询。
 
七、你校毕业生是否有专升本渠道?
答:1、在我校就读的学生毕业时(最后一个学期),通过参加云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升学考试,可报考昆明理工大、云南财经大学等高校,录取后可直接升入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深造,学制二年,毕业后获取本科学历,享受应届本科生待遇。
此外,学校还开设了全日制成人本科、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学历教育。高职生毕业后仍可报考或注册报读这两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修完全部课程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本科文凭。
 
八、你校中澳合作办学项目是什么样的?
答:该项目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启思蒙职业与技术学院合作举办的国际高等学历项目。根据云南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需要,引进澳大利亚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以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基地,面向国内外、东南亚、南亚地区开展国际化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升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层次和水平,为云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专门人才。
2012年招生专业:酒店管理(国际酒店管理)。省内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一专录取分数线,且适当考虑英语基础,东南亚国家学生必须具有本国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方可录取。
具体报考细则请参阅《中澳合作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九、新生入学时是否可以转户口?
答:新生入学时均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入昆明市。

十、你校学费、住宿费、学生伙食标准如何?
答:我校严格按云南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学费标准收费,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学生每月伙食费一般为400—500元,学生可根据家庭情况自行安排。根据住宿条件,每学年800—1200元不等。

 十一、你校对贫困学生有何资助政策?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标准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年5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3500元/人)、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校级奖学金800-1000元/人及勤工助学补助(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特殊困难补助(每人每次2000元以下)等贫困生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011年,学校奖助学金受益学生占全校高职学生比例的83%,其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达77%以上,发放奖助学金1211.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