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属性及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园区。
四、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执行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5、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6、凡是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毕业时,学习成绩合格的颁发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校期间,要求通过专业所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7、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各省(市、区)招考办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电话咨询我校招生处。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云发改收费[ 2004 ]536号文,文史、理工类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人均 10000元/人年;留学生18000元/人年。
六、毕业生就业情况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11年就业率达到96%,2009年、2010年和2011学校分别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一等奖荣誉称号。
七、奖、贷、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校级贫困助学金等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八、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