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专业简介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1
二、培养目标
根据学院的总体定位和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人文素质,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司法实务工作基本技能,了解当代法学的发展现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三、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2、熟知各种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实务知识。
3、具有较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
(二)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和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技术,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4、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掌握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和一门外语。
(三)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
2、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3、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
4、具有健康审美情趣、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思想品德和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一)学制四年;
(二)按照《云南警官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专业主干和学位课程
(一)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二)专业学位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
六、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
(一)公共基础课1000学时,在总学时中占35.16%。
(二)专业基础课444学时,在总学时中占15.61%。
(三)专业课900学时,在总学时中占31.64%。
(四)限定选修课252学时,在总学时中占8.8%。
(五)任意选修课288学时,在总学时中占10.12%。
七、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学唱革命歌曲、组织学生到德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活动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
(二)立足于法学专业本科特点,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咨询、观摩审判、模拟法庭、科技论文竞赛、法学论文竞赛、学术论坛、学术沙龙、学术报告(讲座)等活动,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动手办案的基本能力,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三)以提高人文素养和体能素质为目标,通过开展演讲赛、辩论赛、书画比赛、体育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业余文化活动,营造具有法学专业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成立多种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积极开展活动,拓宽学生的社科知识面,丰厚学生的文化知识底蕴,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八、必要说明(包括教学内容、入学教育及军训、体能训练考核、学年论文、社会调查、法律业务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
文、考核、劳动)
(一)教学内容:除理论学习以外,还在不同的学习阶段辅以实践、实习、实验、模拟教学内容(如:模拟、观摩法庭审判等),专家讲座等教学、学习手段,培养学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二)入学教育及军训:新生入学后,进行1周的入学教育,军事训练不少于4周。
(三)体能训练考核。学生应坚持体能训练,体能训练贯穿始终,毕业时必须达到大学生体能锻炼标准,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档案。
(四)学年论文:第四学期暑假写作不少于3000字的学年论文,学年论文由相关教学部门按百分制负责评阅,成绩计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档案。
(五)社会调查:学生在校期间社会调查活动不少于5周(100学时),并于第六学期开学时提交一篇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社会调查报告由相关教学部门按百分制负责评阅,成绩计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档案。
(六)法律业务见习:学生在校期间到司法部门等相关单位见习不少于12周,学生见习证明和鉴定由见习单位提供,见习证明和鉴定入学生档案。
(七)毕业实习:在第七学期第十三周至第八学期第七周进行,时间不少于18周,实习鉴定入学生档案。
(八)毕业论文:学生毕业论文开题安排在第七学期 ,毕业论文的撰写及辅导、答辩工作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毕业论文作为一门必修课程进行教学和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档案。
(九)考核:必修课和选修课都要按教学计划安排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考试和考查。考试和考查课的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十)劳动:学生在校期间第二学期至第八学期各劳动一周,劳动情况与学生考评挂钩。
法学专业(警察法学方向)培养方案(本科)
一、培养目标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切实贯彻“厚基础、宽口径、专业化、重实用”的原则,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实际的需要,努力探索我国法制建设的新途径,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律专业人才。
本专业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法学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法学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
(一)本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牢固掌握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熟悉我国法律体系;掌握刑法、民法、行政法及其诉讼法;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二)本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能力:
1、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练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方法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创新能力。
2、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司法文书制作、侦查讯问、证据收集等能力;掌握侦查学相关知识,具备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本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
2、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外语和计算机基础教育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四级和B类二级标准。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能够适应公安实践的需要。
三、专业方向、学制与授予学位
专业方向为公安类普通法学,修业年限为四年。毕业须修满3216课时,176学分。其中,必修课140学分,选修课16学分,实习5学分,毕业论文5学分,军训4学分,驾驶培训4学分,劳动2学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主干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际公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