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2012-12-09 18:48:24   来源:云南招生网   作者:云南省中专招生院校大全   阅读:82次
内容摘要:云南农业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云南农业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连续七年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2年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云南农业大学

2.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学制及校址:学校位于昆明市北市区,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为五年)。

二、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2年招生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国家教育部、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科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3.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5.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次按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和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6.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l)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的考生。

(2)有体育特长(特别是获国家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7.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并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8.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9.“生物技术”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同时又是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在云南省内招生批次为本科一批A类,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10.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11.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降10-20分投档”的鼓励政策,并结合各省(市、区)的具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

12.学校招收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3.在生源不足或生源质量较低的省份,学校有权对该省部分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14.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今年我校新增环境工程、行政管理、建筑学(学制五年)三个本科专业,面向28个省(市、区)招生。

15.食品质量与安全(特有民族班)专业是我校与云南省民委联合开办的本科专业,主要招收云南省14个特有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和录取按省民委、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普通宿舍),并给予部分生活学习补助。

16.我校建筑工程学院今年开设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方向)、土木工程二个高职本科专业,面向云南省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培养应用型、实践型高素质人才。报考、录取、收费等按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

17.园艺(中荷交流项目)专业是我校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劳伦斯坦学院合作交流的本科专业招生项目。学制四年,在我校进行二年的外语和基础课学习,经中、荷双方选拔合格后,第三、四年赴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学习。学习合格者可分别获得云南农业大学、瓦赫宁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赴荷学生可继续攻读瓦赫宁根大学硕士以上学位,未能赴荷学习的,完成云南农业大学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颁发云南农业大学相应学士学位。

18、我校生物技术、植物保护、烟草、动物科学四个本科专业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专业,参加2012年云南省本科一批A类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在第二批A类录取,食品质量与安全(特有民族班)专业在第二批B类录取。

三、新生入学及复查

1.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报考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本科专业每生每年3400~4500元,高职本科每生每年5000元,园艺(中荷交流项目)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学生公寓)。实际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奖、助学金

1.优秀生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基金补助。

2.家庭困难学生按《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校政发〔2008〕240号)文件执行。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正式录取的本科新生,可按《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09〕95号)的相关规定申请3000-10000元的新生奖励。

七、附则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2.新生入学后的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执行。

3.本章程由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考生可直接以信函或电话等方式与学校联系。

联系单位: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