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2012年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
一、资格审查
4月20日复试考生在教研楼217报到,报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
①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件);
②身份证;
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等;
⑤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高职高专毕业两年或以上、本科结业)的同等学力资格和毕业年限;
⑥留取①②③④复印件。
2、联考考生
:①审查第(1)中①②③④中之内容;
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毕业后工作年限;
③(法律硕士):考生毕业专业。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必须提供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委培或定向协议书。
4、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复试内容: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科研实践能力及其它(重点考察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等情况)。
3、复试成绩=英语成绩×4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5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10%。
4、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等三个专业,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加试两门专业课(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每门1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100分)×50%+复试成绩×5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四、复试时间安排:
4月20日 复试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4月20—21日上午 体检(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21号上午须空腹,具体安排见附件《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方案》)
4月21日下午—21日晚上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考场安排及具体时间,到时查阅研究生部主页)
4月21-22日 同等学历加试
4月22-24日 复试
五、录取
1、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
2、录取类别分为四种: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只能按委托培养或定向方式录取。
3、各专业公费生录取原则:各专业根据公布的公费名额数,按录取总成绩从高低,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和补录考生的先后顺序录取。
4、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a)复试成绩中有单项成绩为0分
b)复试成绩不及格
c)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
d)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e)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六、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在学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
2、校纪委成立监督委员会对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我院相应的纪委委员张文华书记参与监督工作。
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以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核申请做出答复。
4、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5月1日前,向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投诉,由其对投诉进行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七、复试相关费用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复试费用收取标准:
同等学力加试考生:180元/人
非同等学力加试考生:100元/人
体检费:130元/人
附:
第一复试小组: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第二复试小组:财政学、税收学
第三复试小组:农业经济管理、国民经济学
第四复试小组:税收专业硕士
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20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