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728.6亩。2009年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院代码:13758
三、办学地址
本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
五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家桥王筇路中段。
2012级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在五华校区,从第二学年开始在校本部。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院2012年高职招生计划数1930人。面向云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市、区招生。
招生专业有:林业技术、林业信息技术、经济林培育与利用、园林技术、商品花卉、园林工程技术、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方向)、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方向)、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林下资源栽培与利用方向)、野生动物保护(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方向)、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环境监测与评价(生态环境保护方向)、森林生态旅游、酒店管理、文秘、木材加工技术(家具设计与室内装饰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林业经济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资产评估与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向)、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等27个专业及方向。
我院在各省、市、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本地《招生报》,专业介绍请通过我院网址查询。
五、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统一录取。
2.根据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先后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林业技术专业的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其他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5.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分和文化分录取。
六、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4500—5000元/年·人(根据考生考试类别及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不等,具体情况详见。
2.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标准收取,400—800元/年·人。
七、奖励及贫困资助办法
学院根据国家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品学兼优、达到国家级或省级标准的学生,给予国家级或省级的奖学金;为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八、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