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七年制本科招生简章

时间:2013-02-22 10:26:05   来源:云南招生网   作者: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   阅读:94次
内容摘要: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七年制本科招生简章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五年制专科招生简章

学院通过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鄂州职业大学等院校的合作,在师资培养、学生交流、教学改革、学术研 究等领域实现了广泛而深层次的交流合作,提升了办学水平。

学校注重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先后与英国南兰学院、韩国建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商学院、加拿大艾比坦斯学院、泰国东亚大学、泰国皇家 理工大学、泰国东方大学、泰国蓝实大学、泰国正大商学院等20所国外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为学生开拓视野和继续深造开拓了广阔空间。面对高等教育的新形势、新发展、新任务。云南经济管理 职业学院全体师生将团结奋进、同心同德,以全新的教育理念,先进的办学模式,使莘莘学子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为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初中起点3+2五年制大专招生专业: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机修方向)、汽车运用与维修 (全能维修方向)、汽车运用与维修 (电路维修方向)、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音乐(幼教方向 )、音乐(小教方向)、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施工、烹饪(中餐及调酒)、通信运营服务、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美发与形象设计、航空服务、会计电算化、连锁经营与 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旅游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

学院承诺:凡就读我院的三年制学生,确保前两年在学院学到基础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知识,第三年从学校安排顶岗实习,实习期间月综合收入可达1500元/月。一年顶岗实习期满后,回校领取毕业证,进 行就业安置。凡是我院合格毕业生,确保学生就业安置100%,月综合收入在省内1000-3000元,在省外2000-5000元。安置后在三年内,对非本人原因失业,在十日内回校登记,我院可免费提供再就业安置 服务。

超过期限按放弃处理。超过三年以上,提供有偿再安置服务,做到长期就业安置。毕业生必须服从我院的安排,自领取普通中专毕业证书之日起按学院就业安置规定三月内未提供就业安置的,本 院赔偿20000元。凡是我院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可参加三校生高考,除可升入云南省五所知名大学就读本科还可升入云南省所有专科院校就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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